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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教师减负清单

栏目:时评     来自:中国教育研究网      时间:2021-06-11 13:59:52

  

  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春艳)不得以微信工作群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不能刚安排工作就开展督察检查评比考核,杜绝重复填报表格及多头报送;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避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天津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出台不久,6月2日,一份关于天津市中小学督察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的“正面清单”也正式颁布。

  天津市教育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清单将成为真正帮助中小学教师减轻负担的“尚方宝剑”,“让教师能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有高质量的教师,才有高质量的教育。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师工作,在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师待遇保障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但同时,由于一些历史的和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目前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还存在负担较重的问题。

  在很多地方的中小学校园中,各种督察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名目多、频率高;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活动交叉重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安全稳定、扫黑除恶、创优评先等工作时经常向学校和教师摊派任务。这些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顽疾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教师增加了额外负担。

  此次天津出台的教师减负清单涵盖了减轻督察检查评比考核负担、减轻社会事务进校园负担、减轻相关报表统计负担和减轻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负担等4个重点方面的15项具体内容。

  为了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老师,天津市教育两委经过调研梳理,拟定了中小学督察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正面清单”。相关负责人介绍,起初总共上报了216项,经过多方研究,一减再减。2020年减少至39项,今年直接减至16项。

  按照规定,“正面清单”中的16项内容,要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未列入“正面清单”的事项,市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不得自行开展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察检查评比考核工作和各类校园创建活动。

  “我们直面问题,同时也要考虑可操作性。”天津市教育两委相关负责人举例说,在严禁各部门就同类事项多头重复开展督察检查评比考核中,增加了对各类校园创建活动的管理;在严格限制和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上,明确了部门分工和职责要求,“我们要联合各部门形成合力,减少对中小学教师不必要的干扰,让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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