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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证书制度试点如何行稳致远

栏目:职业教育     来自:中国教育研究网      时间:2021-06-11 14:15:32

 

特约主持嘉宾 王寿斌教授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特约访谈嘉宾 戴勇教授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江苏高职诊改委顾问

方健华研究员 江苏省职业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志梅教授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2019年4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正式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1+X证书制度是职业教育改革的利器和手段,如今两年过去,此项工作进展如何?推进过程中遇到哪些困难和阻力?教育主管部门及职业院校应当如何协同推进?本期特邀三位嘉宾就此话题展开讨论。

各方协同工作,形成正向合力

王寿斌:1+X证书制度是“职教20条”的一项重要创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如何理解国家推行1+X证书制度的必要性?

戴勇: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类型,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安排,以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早在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正式提出“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在职业院校开展“两种证书”试点及全面推行“双证书”制度的实践,对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职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宝贵经验。

但随着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实行“双证书”制度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首先是科技革命对传统产业体系和社会分工体系产生了巨大影响,职业资格证书开发速度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呼声日高、量质齐升,这就需要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的学习选择空间,需要打破传统的专业与学制界限,需要有相应的人才培养制度作支撑。其次是由行业企业组织开发的社会化证书,存在着口径宽窄不一、内容交叉重叠、规范性不够等问题,不能满足职业院校人才培养需要。再其次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行业企业的社会化证书主要应用于职业领域,并没有考虑学校职业教育的特点和需要。故亟待寻求新的制度支撑,不仅十分迫切,而且非常必要。1+X证书制度是关于职业教育标准体系、人才培养和评价模式的制度安排,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

王寿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既是职业技能的证明,同时又是技能等级的评定,因而不仅持证学生普遍看重是否“有用”,而且用人单位也非常重视证书的信誉度。如何在制度层面保证X证书的含金量?

戴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在管理模式上采用了不同的制度设计。职业资格证书采用的是非竞争性管理模式,证书内涵与市场需求脱节现象常有发生,尤其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比较突出。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采用“目录管理”模式,即准市场化的具有一定竞争性的管理模式。

现行的1+X证书制度着眼系统设计、加强过程管理,从管理架构上重视和保护X证书的信誉度和含金量。一是立足开发社会、企业认可度高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标准,以倒逼机制控制X证书的“准入”。如果所开发的证书不能适应职业院校育人需要,与企业工作岗位用人实际匹配度不高,则该证书面临淘汰风险,甚至根本就无法“出生”。二是强化“1”与“X”的有机衔接、书证融通和培训规范,从学生技能培训开始,严格把关考证流程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发放。三是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体现的学习成果赋予相应学分,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引进区块链技术进行过程性防伪监控。四是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培训评价组织监督、管理与服务机制,建立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专家库和招募遴选的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公示公告。

王寿斌:要想切实做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各利益相关方职责明确、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特别重要。那么,1+X证书制度的利益相关方有哪些?各方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如何才能保证各方协同工作,形成正向合力?

戴勇:1+X证书制度的利益相关方包括国家和省市政府部门、培训评价组织、职业院校、毕业生用人单位等。它们之间的利益纽带是职业院校毕业生的质量,毕业生用人单位的认可是关键。为了保证各方协同工作,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对参与试点工作的各方都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职责要求。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侧重于宏观统筹和总局把控。一是负责做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整体规划、部署和宏观指导,对院校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工作负监督管理职责;二是建立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专家库和招募遴选管理办法;三是组织制定有关标准化工作指南,指导培训评价组织开发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四是组织对培训评价组织行为和院校培训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五是结合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探索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在于协调和引领。一是根据有关条件和要求,组织做好区域内试点院校的申报和备案工作;二是指导院校证书培训和考核工作,协调解决试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师资培训纳入省培计划,组织省级专家队伍,做好试点指导工作;四是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激励教师参与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五是配合省级有关职能部门研究确定证书培训考核收费管理有关政策。

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标准的建设主体,对证书质量、声誉负总责,其主要职责包括:标准开发、教材和学习资源开发、考核站点建设、考核颁证等,并协助试点院校实施证书培训。而院校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中的职责则集中于实施层面:一是选择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定参与试点的专业;二是统筹专业(群)资源,推进“1”和“X”的有机衔接;三是根据在校学生取证需要,组织开展专门培训,同时可面向社会成员开展培训;四是符合条件的院校按程序申请设立为考核站点,配合培训评价组织实施证书考核;五是管理和使用好有关经费。

相互衔接,X证书非越多越好

王寿斌:有学生担心自己拿不到X证书不能正常毕业,也有学生认为自己考取的X证书越多越好。您认为“1”与“X”之间有什么样的辩证关系?

戴勇:“1”是学历证书,是指学习者在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学习任务后获得的文凭;“1”具有系统性、全面性、职业性。“X”为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具有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1+X证书制度就是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一张或多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是“X”。

在实施1+X证书制度时,需要处理好“1”与“X”的关系。“1”是根本、是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X”是“1”的补充、强化和拓展,是为学生增强就业创业本领赋能。“1”与“X”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但对X证书的考取并不具有强制性,同时也非越多越好,不能因为考证而影响正常学习。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是两个并行的证书体系,而是两种证书的相互衔接和相互融通。

王志梅:1+X证书制度是新时期彰显职业教育类型特色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1+X证书制度为学生提供多维度的能力凭证,“1”与“X”之间是和谐、生态的关系,而不是数量上的越多越好。“1”的基础知识与基础能力学习,将影响、反哺“X”的内涵,促进、提升“X”的含金量;“X”中的技术技能培训会促进专业知识内化,使知行合一、育训结合的人才培养要求得以有效落实。显然,实行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既有利于国家人力资源开发,又有利于劳动者个体的终身学习和发展。

需要认识到的是,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迅猛发展,一大批新技术、新业态、新职业、新岗位、新工种不断问世,技术技能新标准、职业岗位新要求也随之颁布,传统的“一技之长”人才培养要求已经不再符合“一人多岗、一岗多能”的现实需要,1+X证书制度是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体现。

王寿斌:“书证融通”是职业教育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该如何理解和推进“书证融通”?

王志梅:“书证融通”要求专业人才培养与职业岗位要求相融合,专业课程学习与职业技能培训相融合。它是1+X证书制度核心构件,是助推整个1+X证书制度试点实施的发动机。推进“书证融通”,就是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的相关内容融入学历教育实践、植入专业学习过程,通过统筹安排教学内容、实践场所、组织形式、教学时间、师资队伍,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与专业教学过程的一体化。在具体实践中,一方面要注意“加”与“减”的关系,不能将专业知识与技术技能简单地叠加,也不能将专业教学标准与岗位职业(技术)标准机械地混合,而要通过适当的“加减”,对原有的课程标准、内容进行重组或重构,形成新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另一方面要注意“变”与“不变”的关系,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确保学生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课程设置的稳定性,同时针对企业与产品生命周期所带来的变化,及时更新、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质量标准与教学内容。

戴勇:在实施1+X证书制度过程中,对于职业院校开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而言,许多现实问题需要系统研究并统筹解决。如经费投入成本问题、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优化问题、实训资源利用问题、教与学的时间成本问题等。如果“1”和“X”仅是机械叠加而不是有机融合,则其在复合型人才培养中发挥的作用就会比较有限。要实施好1+X证书制度,需要对学历教育内容进行重构,一方面需要对课程设置进行系统梳理,减少重复教学的内容,并把实践教学中单项和专项技能的训练内容与“X”内容进行整合,即“书证融通”,以提升课程设置的效益;另一方面需要完善学历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依据行业核心素养和X证书要求对课程进行系统性重构,在保证课程内容职业属性的同时,优先选择在行业中具有普遍意义、对学生具有长远生涯发展意义的内容进行教学。

加强引导,避免应试式考证

王寿斌: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中,如何避免应试式考证?

戴勇:根据文件精神,在“1”的基础上“+X”,是强调“1”为前提,是每一个学生必须达到的毕业标准,而“X”的获取则因人而异,并不具有强制性。院校和学生自主选择X证书,院校可以对学生进行引导,但要避免出现片面的“考证热”。实际情况是,在没有涌现出一大批品牌X证书之前,“考证热”暂时热不起来。

王志梅:受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有很多学生涌入考证大军,出现考证热潮。不少考证的学生认为证书等于能力,甚至直接将证书与就业画上等号,认为考取的证书越多越好,为了考证而考证,希望自己在找工作时多一些筹码。应该说,结合自身的爱好、特长和职业方向,适当考两三项证书是可取之策,而盲目跟风考证则不值得提倡。针对应试式考证这个问题,一方面院校要主动担当、有所作为,充当好学生考证的引路人,引导学生不盲目从众考证、不为考证而考证,帮助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使他们有针对性地考证,做到考取的证书与专业相关、与未来职业发展相关、与工作需求相关,从而真正提高工作能力、切实缓解职场焦虑;另一方面,在1+X证书制度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非教育型企业,包括行业协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以及跨国公司积极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确保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更加符合企业的用人需要,使得“X”更具有社会影响力、更好地证明学习者综合能力、更好地帮助学习者就业创业,而不是一张简单的考核通过凭证。

王寿斌:如何理解1+X证书制度与学分制、学分银行之间的关系?

戴勇:将X证书学习成果的存储、积累与转换进行配套建设,是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为构建国家资历框架打好基础的十分有意义的工作。就1+X证书制度而言,职业院校中的X证书持有者,一方面可根据学分制规定,申请以反映其职业技能或能力水平的X证书学分,冲抵、减免、置换相关课程学分;另一方面可根据学分银行规定,将其学习成果进行储存。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是借鉴与模拟银行的功能和特点,以学分为计量单位,按照统一的标准,对学习者的各类学习成果进行认证与核算,实现各级各类学习成果的存储、积累与转换的学习激励制度和教育管理制度。从内涵与功能上看,学分银行制度是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支撑,学分银行是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重要实现载体。对于学习者而言,其学习成果可存入学分银行,零存整取,为多途径得到认可、走上升学立交桥创造了机会、搭建了平台。对于机构(组织),通过成果积累和码放机制,提升人力资源评价与开发水平。对于国家(政府),通过建立统一标准的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立交桥,释放政策红利,促进教育公平。以X证书的学习成果为纽带,有效关联职业院校的学分制和国家职业教育的学分银行,助力深化1+X证书制度。

规范试点,落实公益性原则

王寿斌:江苏既是职教大省,也是职教强省。江苏省的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进展如何?有什么经验可以分享?

方健华:到目前为止,包含第一、二、三批,江苏省参加1+X证书制度试点的职业院校共计519所,参加试点培训考核的学生34.99万人。第一、二批X证书的平均通过率为61.9%。

江苏在省域层面高效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做法可以概括为五个“保证”:一是保证“有人主抓”。建立专门组织,成立江苏省职业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职业院校1+X书证融通的评价改革试点工作。二是保证“有人牵头”。省教育厅协同省工信厅、省农委等部门和行业组织,按照专业成立了11个行业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相关职业院校(一般是职业院校“双高”建设单位),分专业具体落实1+X证书制度在全省职业院校的工作开展。三是保证“能够融合”。探索1+X证书制度试点的课程教学改革,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国家职业教育学分银行的总体框架下,重点推进江苏学分银行建设,以利于学历证书与技能等级证书间的学分互换或兑换,进而促进“1”和“X”的书证之间纵向贯通与横向融通。四是保证“监督有方”。通过建立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月度简报制度实施过程性督查,对试点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和通报;根据X证书的行业认可度(含金量),指导各院校确定技能等级X证书的合适范围(即选择的X数量范围),在院校终端落实X证书的引进和退出机制。五是保证“种子教师”。协调职业院校引进X证书培训评价组织中的专业课程资源和考核师资资源,加强X证书培训考核“种子教师”的培训,引导教师将X证书培训考核内容与日常技能教学有机融合。

王寿斌:以市场的眼光来看,1+X证书制度的普遍推行,将会产生一块非常巨大的利益“蛋糕”,进而引发各种乱象出现。对于社会上普遍担心的“乱收费”和“滥发证”问题,您有什么忠告或建议?

方健华:必须重视加强对培训评价组织行为的指导与监督。监管机制和对象要全面覆盖培训评价组织、职业院校、企业和学习者。要督促各培训评价组织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试点工作的要求规范试点行为,特别是督促落实公益性原则,在收费标准确定上,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建立规范收费、合规检查及证书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对高收费、乱收费等现象及时预警、制止,或报告教育部有关部门予以叫停,或约谈相关单位责令整改。既要对各院校培训招纳遴选评价组织、培训考核质量、收费规范性等进行严格过程监控,以防止X证书的过度市场化运作,出现滥发证书的现象,将“1+X证书试点评价制度改革”的好经念歪,导致“X金证”沦为“X水证”;同时,也要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学习者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对X证书考核评价的质量进行监督反馈,防止过度的利益驱动导致“假培训、乱发证”。在职业院校层面,鼓励参与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强对职业院校的试点运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试点院校试点工作的有序运行和动态调整。

作者:本报记者 钟伟

《中国教育报》2021年06月08日第5版 版名:职教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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